1.图书馆自习室(区)供读者自习、自修、阅览使用。
2.自习区(阅读区)内保持安静,举止文明,衣冠整洁,自觉维护卫生环境清洁。
3.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如有丢失后果自负。
4.学习室严禁任何形式占座。人走留物,工作人员有权清理占座物品。
5.读者个人物品离馆时随身带离,禁止存放在桌椅、抽屉等处,每日闭馆前管理人员会对自习室(区)物品进行整理,滞留物品统一存放在图书馆流通台,超过15个工作日无人认领的物品,视为弃物,图书馆予以清理。
6.保持自习室(区)内的整体布局,勿随意移动室内的家具设备。如有移动需要,必须在离开时恢复原状。
7.自习室(区)配置的电源插座,禁止使用违章电器,禁止私自引接电源线、网线等,杜绝防火安全隐患。